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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4-11-10 2:24:54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招标编号:夏财采购【2014】100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夏邑县绿色能源示范县太平镇龙湾社区秸秆沼气建设工程项目已由省财政

  厅豫财发【2013】339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夏邑县绿源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示范补助资金及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夏邑县绿色能源示范县太平镇龙湾社区;

  2.2建设规模: 项目建成后年产沼气108.32万m3;

  2.3项目投资:财政补助资金+业主自筹资金;

  2.4计划工期:72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全部内容;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施工内容:土建工程和配套设备购置及安装工程,包括生产车间、仓库、办公用房、辅助用房、附属设施及配套小型设备、储气、管网材料采购及安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叁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其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三年(指2011年10月1日至今)承担过至少一项类似的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含临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并留存以下资料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3.3.1投标申请人的法人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3.3.2投标申请人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3.3投标申请人的资质证书副本;

  3.3.4投标申请人的安全生产证书副本;

  3.3.5投标申请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3.6 投标申请人的类似项目业绩合同协议书;

  3.3.7报名时委托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场报名;

  3.4投标人在开标时须提交企业(或工程)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记录查询证明。(注:无行贿记录证明的查询时间必须是在本项目招标公出以后)。

  3.5投标人须承诺从工程建设交付使用之日起(两年内,每年不少于200个工作日),派1-2名专业技术人员免费对工程的使用与管理进行技术指导。

  4.报名时间及地点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 11 月 6 日至2014年 11 月 12 日(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时间,下同),在山东齐信招标有限公司持单位授权委托书及所需原件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及地点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4年 11 月 6 日至2014年 11 月 12 日(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时间,下同),在山东齐信招标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图纸每套10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及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详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采购网》、《商丘市采购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夏邑县绿源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商丘市夏邑县

  联 系 人:杨先生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齐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商丘市睢阳区归德与香君交叉口北200米东名仕华庭6号楼2单元402

  联 系 人:朱女士

  电 话:

  2014年11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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