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注册助理安全工程师资格考试通知

※发布时间:2018-2-26 1:50:30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根据原人事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注册助理安全工程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渝人发〔2008〕5号),为切实做好我市2018年注册助理安全工程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报名参加注册助理安全工程师资格考试:

  实行注册助理安全工程师资格考试后,不再进行工程系列相应专业初级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和初定工作。取得注册助理安全工程师资格证书的工程技术人员,表明其已具备安全生产管理和安全生产技术相应岗位任职资格和担任相应级别工程技术职务的水平和能力。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从获得注册助理安全工程师资格证书的人员中择优聘任。

  注册助理安全工程师资格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网名。报考人员须登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点击主页上“人事考试网名”进入报名系统或直接进入报名系统jump.htm)。

  ㈠提交报考信息。报考人员可在的报名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提交报考信息。报名时,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报考文件及报名系统中相关帮助文档,在签订诚信承诺书后,如实、准确无误的填写报考人员个人信息,选择自己对应的报考条件和考试类别、专业、科目 (报考人员通过审核后不能再修改报考信息), 上传(近期免冠像素160×180登记照)电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并准确记住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报名考试、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和关键字号)。

  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考制度,考前考试主管部门对提交的报考信息不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提交报考信息前应确认本人已符合报考条件(只有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才能提交信息),报考人员签订诚信承诺书后,即认可所填报的报考信息真实且符合报考条件,在考后现场资格审查环节中如发现考生考试成绩合格,但不符合报名条件、提供虚假信息或其他违纪舞弊行为,将按有关给予其取消考试成绩、停发证书的处理。

  凡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已按有关处理,尚在停考期内的人员,不能报名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

  ㈡照片审核。考试管理部门仅对报考人员上传的照片清晰度、是否为登记照等因素进行审核,并在报考人员最后一次保存报名信息后的2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

  ㈢查询照片审核结果。报考人员请于最后一次保存报名信息2个工作日后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了照片审核。如审核未通过可及时点击报名系统中的“详细信息”,按“审核状态”栏的提示及时修改或更换照片,重新上传接受照片审核。

  ㈣网上缴费。报考人员照片审核合格后,须在时间内(1月17日─1月31日)进行网上缴费,注册助理安全工程师资格考试报名考务费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50元,两科共收100元。未在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参考。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系统中提示的文件“网上支付说明”进行。

  需开具考试报名考务费收据的报考人员,请自行打印《报名信息表》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本人于报名结束后90天内到我中心现场办理,逾期不予受理。

  ㈤打印准考证。网名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请于4月9日至15日登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考试网名系统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字迹、照片清晰),并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在考试当天考生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考,在时间内不打印本人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㈥成绩查询及证书办理。考生在考试结束后关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点击“人事考试查询成绩”查询考试成绩。实行网名后,不再另发考试成绩通知单,请考生自行上网打印。全部科目考试成绩合格人员须参加考后现场资格复审,复审合格后方可办理证书或成绩合格通知单,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及要求另行通知,考生请留意重庆人事考试网通知公告栏目或关注“重庆人事考试中心”微信号及时接收相关考试信息。

  凡未按要求和时限提交复审材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并取消当前年度全部考试科目成绩;逾期和资格复核未通过的人员不予核发证书。

  ㈦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办理证书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应试人员,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人社部令第31号)有关,由证发机构宣布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

  注册助理安全工程师资格考试考场由人事考试中心在主城区统一设置,考生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考。

  考生如需征订教材,请登录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信息网,注册安全工程师协会,联系地址:渝中区大坪嘉华鑫城A栋18-9(白云宾馆旁银行楼上),联系电线,联系人:王老师、曾老师。

  ㈠注册助理安全工程师资格考试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科目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作答。《安全生产实务与案例分析》科目为客观题和主观题,在答题卡和答题纸上作答。考生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和作答须知。考生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

  ㈡注册助理安全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的考生,经现场资格复审合格后由职称办公室颁发《中华人民国注册助理安全工程师资格证书》。该证书在范围内有效。

  ㈢考生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不得携带电子记事本,移动电话(手机)等电子通讯设备,已带入考场座位的要切断电源,并与考试的相关资料及其他物品一同存放在指定的,不得带至座位。

  ㈣各科目考试均采用闭卷形式。考试开始5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考试开始120分钟后考生方可交卷离场。考生退场后不得再次进入考场。考生在打印准考证后,应根据所在考点交通状况合理安排好出行时间,尽量选择公共交通工具,以免误考。

  ㈤考生应严格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对于违纪考生,将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人社部令第31号)严肃处理,轻者取消该科目考试成绩,严重者取消全部科目考试成绩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考试结束后,考试机构将对全部考生的答题信息使用“雷同指标监测”技术进行甄别,抄袭他人答案或允许他人抄袭自己答案、违规使用通讯器材接收场外信息等违纪违规行为会导致试卷雷同,被甄别为雷同试卷的,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考生如有违纪行为,我中心将在重庆人事考试网上公布,请违纪考生在成绩公布前上网查询。

  ㈥各区县(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管理部门收到文件后,应及时转发和宣传,积极做好考生网名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