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已开始办理。报名点选择“武汉市直”的考生请于2018年4月16日起到武汉市人事证书办理室办理证书。
依照“人社部第31号令”的,自2017年4月1日起,新颁发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正式实施。根据“人社部第31号令”第十条的要求,武汉市人事考试中心将对合格考生的考试资格进行复审。复审合格的,颁发执业资格证书;复审不合格的,成绩作废,证书收回。复审期间,如发现应试人员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由证发机构宣布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并按照“人社部第31号令”第七条处理。
将准考证或成绩单、身份证、学历证书等原件提交工作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审查。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颁发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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