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补办须知

※发布时间:2018-5-3 21:11:48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经济师(初、中级)、咨询工程师、影响评价工程师、翻译专业资格(水平)、社会工作者、一级注册计量师、土地登记代理人、注册设备监理师、注册测绘师、审计专业技术资格(2015年后取得的)、资产评估师、出版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药师、省直考区的合格人员向省人事考试中心提交补办申请,设区市合格人员参照本须知向各考区发证部门提交补办申请;全省注册城乡规划师、勘察设计、一级建造师、造价工程师、注册建筑师及监理工程师考试的补办申请由省人事考试中心受理。

  每年3月、6月、9月、12月上旬的工作日,由申请人本人携带以下材料至福州市东大36号人才大厦13层福建省人事考试中心考务一科办理:

  (一)在市级以上正式出版发行的刊登证书遗失声明。(样本:姓名╳╳╳,遗失╳╳╳╳╳╳证书,证书编号╳╳╳╳╳╳,签发日期╳╳╳╳╳╳,现声明该证书作废,特此公告。)

  (四)电子版1寸白底彩色证件照(规格为2.5cm*3.5cm,大小约10KB,像素295*413,JPG或JPEG格式,文件名以“姓名+身份证号”命名),将照片发送至邮箱:

  注:国家已取消的职业资格考试将不再受理证书补发申请,需办理证明的,可参照以上材料申请补办职(执)业资格证明书。(如国际商务师、外销员、质量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咨询师、价格鉴证师、企业法律顾问、项目管理师、招标师、物业管理师、广告专业技术人员等。)

  省直考区合格人员可于每周一、三上午由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至我中心窗口查询,由他人代为查询的应携带报考人员、代办人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委托书办理;设区市考区及建设类考试合格人员详询原证书领取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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