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报名时间:2016年7月19日9:00至2016年8月9日17:00。现场资格审核时间:2016年8月8日- 9日。.缴费时间:首次报考人员和异地老考生:2016年8月8日9:00至2016年8月15日17:00;非首次报考人员:2016年7月19日9:00至2016年8月15日17:00。准考证打印时间:2016年10月10日10:00至2016年10月16日14:30。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6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6〕37号)文件,结合广西实际情况,为做好2016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广西考区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凡符合原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的通知》(人发〔1996〕77号)和《关于实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发〔1998〕8号)文件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加强报考人员属地化管理,报考人员原则上只能在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各地要采取措施,严格审核报名材料,防范有组织的跨地域团伙考试作弊行为。
首次报考人员和异地老考生须完成网上填报、现场资格审核和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等报考程序,方为报考成功。
本次考试采用全国统一网报系统开展网名工作,以档案库来检查报考人员是否为老考生。凡在网报档案库中存在档案信息的为老考生(非首次报考人员),网报档案库中不存在档案信息的,按新考生(首次报考人员)处理。
报考人员于2016年7月19日9∶00至2016年8月9日17∶00统一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中国人事考试网()按要求进行注册、上传照片和填写个人报考信息。已在网报系统注册过的报考人员使用原注册帐号登录填报。
首次注册信息的报考人员需在中国人事考试网或广西人事考试网“办事指南”中下载“照片处理工具”软件,用“照片处理工具”软件处理过后的照片方可上传。
广西人事报名点现场资格审核办公时间为:上午09∶00-12∶00 ,下午15∶00-17∶00,各市报名点现场资格审核办公时间请咨询各市人事考试机构。
2.现场资格审核提供材料。首次报考人员和异地老考生须携带:(1)单位初审并加盖公章的报名表原件1份;(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1份复印件;(3)符合报考条件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职称证书等相应证件原件和1份复印件;(4)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年限证明原件1份(样式见附件)。到所选择的报名点现场办理资格审核手续。
符合免试科目条件的还须提供:(1)单位出具的免试证明原件1份(可登陆广西人事考试网“办事指南”栏目中参照“资格考试申请免试证明材料样本”);(2)符合免试科目条件的相应证件原件和1份复印件。
1.全区报名点全部实行网上缴费。首次报考人员和异地老考生现场资格审核通过后,自行登录网名系统进行缴费;非首次报考人员在网上修改信息、报名确认后,直接在网上缴费。
报考人员网上缴费操作结束后,请登录报名系统查看缴费状态,若缴费结束2个工作日后查询仍是未缴费状态,说明缴费未成功,请在缴费时间内及时缴费。
2.缴费时间。首次报考人员和异地老考生:2016年8月8日9:00至2016年8月15日17:00.
3.收费标准。按照桂人社发〔2016〕24号文件,报考人员须缴纳客观题考试费每人每科61元,主观题考试费每人每科69元。
4.票据领取。广西人事报名点报考人员:(1)凭网上缴费的资格考试报名表或本人居民身份证领取票据;(2)票据领取时间:网上缴费后于2016年8月22日-2016年10月14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办理,节假日不办理;(3)票据领取地点:南宁市桂春9号广西就业大厦一楼大厅广西人事考试业务服务窗口(所开票据均为非税收入专用收据);(4)逾期不领取者,视为自动放弃领取票据。
2. 已确认报名信息的考生,不能自行修改报考信息,可在资格审核期间携带报名表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到相应资格审核点现场办理信息更改手续。
报考人员对提交报考信息及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提交虚假信息、材料的,一经发现,将按相关处理,取消报考资格;已参加考试且成绩合格的,取消已取得专业技术资格,不给予发放资格证书;取得相应证书的,由证发机关宣布证书无效,收回证书。情节严重者,按有关处理。
报考人员可于2016年10月10日10:00至2016年10月16日14:30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或中国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须打印出照片, 黑白、彩色均可,无照片或自贴照片无效)。
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客观题)、建设工程计价(客观题)、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客观题)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主观题)4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科目分为“土木建筑工程”与“安装工程”2个子专业,考生可根据工作实际选报其一。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工程造价案例分析科目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
(一)应试人员应考时,考试用具只能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居民身份证失效、遗失或更换中的,应当及时向机关申办临时居民身份证,凭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临时居民身份证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其他证件都不能代替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三)应试人员要自觉考试工作场所秩序,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遵守考场纪律,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人社部令第12号)处理,有违法行为的,按《中华人民国刑法修正案(九)》处理。
(四)应试人员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答题卡首页),应使用的作答工具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分为考全科、免二科2个级别。参加4个科目(考全科级别)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免二科级别)考试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考试使用2013年版《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和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教材《建设工程造价管理》(2013版)、《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2013版)、《建设工程计价》(2013版)(2014年修订)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2013版)(2014年修订),《建设工程计价》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本次考试不涉及“营改增”的政策变化部分,仍以上述教材为准。
3. 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的通知》(人发〔1996〕77号)。docx
4. 人事部 建设部《关于实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发〔1998〕8号)。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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