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工程造价管理信息网:公路造价员初始注册变更等服务指南

※发布时间:2017-9-11 21:16:25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公路工程造价人员初始注册年初已开始,但我区大部分造价人员没有初始注册,为了方便大家的注册,我站整理了注册流程,请广大公路工程造价人员尽快注册。

  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公路工程造价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厅职字【2014】22号)及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关于公路工程造价人员变更从业单位的温馨提示》有关,现将公路工程造价人员变更从业单位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登陆交通职业资格网(,进入“全国公路工程造价人员网络教育系统”,根据该网站的有关要求输入用户名及密码(如有不明之处,请查看该网站的“常见问题”)

  1、登陆交通职业资格网(,进入“全国公路工程造价人员网络教育系统”,根据该网站的有关要求输入用户名及密码(如有不明之处,请查看该网站的“常见问题”)

  2、进入系统后,可以点击“全国公路造价人员管理平台”左下角的“变更从业单位”按钮,输入用户名和密码;或“全国公路造价人员管理平台”下拉菜单“注册管理”,之后直接点击“变更管理”。

  3、填写变更从业单位信息申请表(视新单位和原单位是否在同一省份,填写不同的申请表)。注意省份内、跨省份变更表格不一致:

  (1)区内单位:即原聘用单位和新聘用单位的工商注册所在地均在区内的,请填写并打印申请表(省份内),在相应栏中盖上相应单位公章。

  (2)省外单位转入区内单位:即原聘用单位的工商注册所在地在外省,新聘用单位的工商注册所在地在区内的,请填写并打印申请表(跨省份),在相应栏中盖上相应单位公章,并到原聘用单位所在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机构审核,同意后加盖其印章。

  (3)区内单位转到省外单位:即原聘用单位的工商注册所在地在,新聘用单位的工商注册所在地在外省的,请填写并打印申请表(跨省份),在相应栏中盖上相应单位公章,送我站审核。

  (2)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省份内一式三份,跨省份一式四份,请加盖新聘用单位公章);

  (3)与新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者本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相关任职证件原件和复印件(省份内一式三 份,跨省份一式四份,加盖公章);

  (4)与原聘用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证件或者原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相关离职证件原件和复印件(省份内一式三份,跨省份一式四份,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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