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造价工程师协会《四川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川建价师协〔2014〕38号)及《关于改进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方式的通知》(川建价师协〔2014〕27号),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启动2015年四川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土建专业参考人员可选择“房建方向”或“市政方向”的试题;安装专业参考人员可选择“电气方向”或“管道方向”的试题。每个参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方向的试题考试。
单场考试时间:共180分钟,其中“工程造价基础知识”45分钟;“工程造价实务”120分钟,中间休息15分钟。
2、四川省建设厅、四川省发展和委员会《关于印发〈四川省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报价评审办法〉的通知》(川建发[2009]60号);
2、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四川省发展和委员会《关于印发〈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报价评审办法〉的通知》(川建造价发[2014]648号);
成都考区考试从4月20日起,考试地点为:成都市青羊区太升北28号华信大厦18楼四川省品勤教育,咨询电话: 、。
考试场次视报名情况逐场添加,通过四川省造价工程师协会网站(报名网页可随时了解最新场次安排及报名情况。
1、凡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建设、设计、施工、监理、造价咨询、招标代理等单位(企业)以及管理部门中从事造价工作的人员均可申请参加造价员资格考试;
4、报考人员在参加考试时必须签订《四川省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诚信承诺书》,方可参加考试报名。
考试合格人员在办理登记时进行资格审查。请参考人员认真阅读理解《四川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川建价师协〔2014〕38号)第十七条的,判断自身是否符合登记条件,慎重决定是否参加考试。
考试合格并符合《四川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川建价师协〔2014〕38号)第十七条的人员,可办理登记。
(一)《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2010版)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应与2013版计价、计量规范、现行有关衔接);
(三)2013年《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等九本工程量计算规范;
(八)《最高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使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法释〔2004〕14号);
(九)四川省造价工程师协会印发的《四川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川建价师协[2012]19号);
(十)四川省造价工程师协会《四川省工程造价咨询行业自律公约》(川建价师协〔2013〕31号);
(十一)四川省建设厅、四川省发展和委员会《关于印发〈四川省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投诉处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川建发[2009]61号);
(十二)四川省建设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实施办法的通知》(川建发[2009]67号,应与2013版计价、计量规范、现行有关衔接);
(十三)四川省建设厅《关于印发〈规范建设工程造价风险分担行为的〉的通知》(川建造价发[2009]75号);
(十四)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价管理办法〉的通知》(川建发[201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