卧铺车上的冲动根据原建设部《关于由中国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归口做好建设工程概预算人员行业自律工作的通知》(建标〔2005〕69号)、原建设部办公厅《关于统一换发概预算人员资格证书事宜的通知》(建办标函〔2005〕558号)、原湖南省建设厅《关于报送湖南省造价员资格管理机构的函》(湘建价函〔2005〕111号)和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办法》(中价协〔2011〕021号)的和有关,我站委托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以下简称省造价协会)组织2015年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统一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按照《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大纲》,实行全省统一命题及统一组织考试。
考试使用《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大纲》和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主编《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中的第一、二、三章内容及经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2011年修编出版的《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应用指南丛书》,请务必从正规渠道购买正版教材。各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及考务工作计划详见《湖南省2015年度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见附件)。
(1)网名。报考人员须在2015年3月30日-4月5日登录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点击“执(从)业人员园地”上“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考试网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报名前需仔细阅读报考条件,按有关要求在网上填写本人真实报考信息,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数码电子证件照(照片需采用JPG格式,大小为10-20KB,像素高宽为170×130),确认所填信息准确无误后打印资格考试登记表(此表一经打印则不能进行修改,打印出报名表后,网名才算完成,否则视为无效报名。)。
(2)初审。报考人员网名成功后,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考试报名申请表,(要求免试《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科目的,应提供相关证书原件),由报考人所在单位根据报考条件对其进行初审,合格者由单位签署意见,加盖单位行政公章。符合报名条件的应届高校毕业生统一由高校签署意见,并加盖高校行政公章。
(3)资格审查和现场缴费。各市州报考人员请于4月13日-4月15日到各市、州造价管理站进行资格审查和现场缴费。省直和中央在长单位报考人员于4月13日至4月15日到省造价管理协会(长沙市高升268号和馨佳园1栋301室)进行资格审查和现场缴费。各市州造价管理站需做好所属地区资格审查通过人员的信息工作,报送省造价协会的时间为:4月16日-17日,咨询电线)打印准考证。通过现场资格审查并缴费的应试人员请于6月15日至21日登录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应试人员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考。在时间内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由应试人员自己承担责任。
2.凡符合报名条件应届毕业生的高校请于2015年3月30日前办理备案手续,省直各高校到省造价协会办理;市州所属高校到各市州造价管理站办理。已备案的高校不须重复办理。
各市州造价站及各高校在资格审查时,要认真核对考生身份,严格掌握报考条件,对弄虚作假者要严肃查处。对符合免试科目条件人员,须在其《湖南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上签署“同意免试基础知识科目”初审意见,并由审核人签名或盖章。我站将在资格审查时对各市州报考人员进行审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而通过考试的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资格,并追究有关单位、当事人的责任。
按省物价局批准的收费标准,每人每科收取考务费60元。考务费在现场确认及资格审查时收取。未在时间内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和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考试。
凡经过统一考试合格并填报好《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登记表》的人员,应届毕业生凭身份证和毕业证领取《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及专用章;其他人员凭身份证领取。
1.报考人员参考时,可携带钢笔或圆珠笔、2B铅笔、橡皮和计算器。答题用草稿纸由考试部门统一发放、回收。
2.“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科目为主观题,在答题纸上作答,“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科目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