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原建设部令第153号)和《福建省注册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闽建筑[2007]28号)等有关,经审查,陈洁玲等169位符合二级注册建造师初始注册条件(名单详见附件1),许智鸿等64位符合二级注册建造师增项注册条件(名单详见附件2),王飞等6位符合二级注册建造师重新注册条件(名单详见附件3),准予注册。现予公布。
附件:1.陈洁玲等169位二级注册建造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
2.许智鸿等64位二级注册建造师增项注册人员名单
3.王飞等6位二级注册建造师重新注册人员名单
附件下载:
闽建许[2015]198号附件.rar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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