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关于印发〈一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的通知》(建市[2007]101号)、《关于印发〈二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的通知》(桂建管[2007]84号)规定,经审核,黄月红等97人符合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条件,刘兴等62人符合二级建造师增项注册条件,谭柳林等3人符合二级建造师重新注册条件,孙天军等3人符合二级建造师遗失补办条件,准予注册。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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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关于印发〈一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的通知》(建市[2007]101号)、《关于印发〈二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的通知》(桂建管[2007]84号)规定,经审核,黄月红等97人符合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条件,刘兴等62人符合二级建造师增项注册条件,谭柳林等3人符合二级建造师重新注册条件,孙天军等3人符合二级建造师遗失补办条件,准予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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