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2007年度全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9月3日-9月14日网报

※发布时间:2017-4-10 14:58:18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根据自治区人事厅、自治区建设厅《关于印发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和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桂人发[2005]68号)》,结合我区的实际情况,现将我区2007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根据自治区人事厅、自治区建设厅《关于印发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和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桂人发[2005]68号)》,结合我区的实际情况,现将我区2007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凡并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等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均可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1、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可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科目。

  2、取得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取得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可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科目。

  (三)已取得某一个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人员,可根据工作实际需要,选择另一个《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考试。考试合格后核发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3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一)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采用网名和现场资格审核方式。区直单位、各市报考人员现场资格审核按属地原则进行。

  1、全区统一网名时间:2007年9月3日至9月14日下午6时(全天24小时),报考人员可在上述时间登陆广西人事考试网(网址:),点击“网名”栏目进入报名系统。

  2、区直单位现场资格审核、缴费时间:2007年9月11日至9月14日报考人员携带报名表及有关材料到广西人事考试中心考务部(南宁市金洲33号、广西人才大厦三楼)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缴费。

  3、各市现场资格审核、缴费时间及地点,按全区报名截止时间由各市人事局考试部门自定并公布。各市考试部门应做好网名咨询、提供或推荐网名服务点等工作,以确保网名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 报名手续1、报考二级建造师由本人申请,并上网填写《广西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在网上打印报名表,同时上传一寸正面免冠彩色近照(具体操作按网上“照片上传说明”进行)。经所在单位初审同意并加盖公章。携带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证件、证书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符合免试科目条件的须提供相关单位证明材料,按时间、地点办理资格审核、缴费手续。

  2、按桂价费[2005]398号文,报考人员缴纳报名费每人次10元;综合知识(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科目)考试费每人每科65元,专业知识(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考试费每人每科90元。报名费留给各市报名点,作为组织报名费用,其余上缴广西人事考试中心作为组织实施考试及上缴国家试卷费用等。

  (四)各市报名点务必于2007年9月21日前将报考人员的汇总材料到广西人事考试中心考务部,并与该部核准报考人数、科目数后,于10月19日前上缴考试费用。

  (五)10月中旬报考人员可登陆广西人事考试中心网站打印准考证(必须打印出照片,自贴照片无效)。考试时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才允许进入考场。

  根据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建造师资格考试相关科目专业类别调整有关问题的通知》,调整后,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设置6个专业类别:建筑工程、公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矿业工程和机电工程。考生可根据专业学历、业务专长和实际工作需要选择其中一个专业类别报考。

  为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各专业类别调整后的平稳过渡,对于2006年报名参加考试且部分科目合格、2007年需要继续参加考试的人员,凡《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中房屋建筑工程、电力工程、矿山工程、冶炼工程、石油化工工程、机电安装工程、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未通过的,可继续按原报考专业类别报名参加考试;2007年度首次参加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的人员按调整后的专业类别报名参加考试;2006年参加考试全部科目不合格及有免考科目未通过考试的人员按调整后的专业类别报名参加考试。

  关于考试大纲适用问题:2007年度首次参加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的人员按新大纲考试;2006年参加考试全部科目不合格及有免考科目未通过考试的人员按新大纲考试。对于2006年报名参加考试且部分科目合格、2007年需要继续参加考试的人员,凡《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中房屋建筑工程、电力工程、矿山工程、冶炼工程、石油化工工程、机电安装工程、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未通过的,按旧大纲考试。《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中其他专业(公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未通过的,均按新大纲考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科目一律按新大纲考试。

  2007年度广西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将视考生分布情况在有关市设置考点,请报考人员关注广西人事考试网上的具体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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