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人事:办理2017年度二级建造师全科资格证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1-25 12:08:42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现将2017年度二级建造师全科资格证书办理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考试合格考生按照要求前来办理。

  2017年11月21日至11月30日集中办理(双休、节假日除外),逾期未办理的请于每周四下午提交资料。

  宜昌市西陵区环城北40号(市人社局经办服务大楼)3楼339办公室(市内乘2车到人社服务大楼下车即到)。咨询电线。

  依照人社部第31号令《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第十条的要求,宜昌市人事将对成绩合格考生的考试资格进行复审。复审合格的,颁发执业资格证书。复审不合格的,成绩作废,证书不予颁发。复审期间,如发现应试人员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由证发机构宣布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并按照“人社部第31号令”第七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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