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天津市职称工作办公室《关于2017年度一级注册建筑师等五种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人专职[2017]7号),现将考试报名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17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请考生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进行报名,网址:。
1、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关于做好2017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7]7号),2017年8月公布考试成绩,届时考生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网址:查询。
2、考试成绩公布后,如考生对本人考试结果有疑问,可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在成绩公布后30天内到市人才考评中心办理查询登记(逾期将不再受理考试成绩核查)。成绩核查范围: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人考中心函[2005]168号)文件,资格考试客观题成绩原则上不进行成绩核查,查分仅限于主观题科目。资格考试客观题科目除参加考试但分数为零分,或参加考试但成绩为缺考这两种情况的考生可以申请查分外,其余情况均不受理查分申请。成绩核查由专门工作人员将各项小分重新累加,检查有否漏记、错记,不进行重新阅卷。
市人才考评中心在国家资格考试合格证书下发到我市后开始证书制作工作,由于国家下发考试合格证书的时间不确定,考生可在成绩公布后,注意登录天津人事考试网(网址:查询领取日期及方式。
根据天津市职称工作办公室(津人专职[2008]5号)文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为:
注:1.根据《中国人民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国建设部令第167号)、《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1998年版、2012年版)、《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2004年版)等相关,“相近专业”:本科及以上为城乡规划(原城市规划)、土木工程(原建筑工程、原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风景园林、设计(原艺术、原艺术设计);专科为城镇规划(原城乡规划)、建筑工程技术(原房屋建筑工程)、园林工程技术(原风景园林)、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原建筑装饰技术)、艺术设计(原艺术)。
2.由于教育部专业名称调整及高校自设专业的影响,难以列举所有专业名称。如有专业名称不在本表内的,可由考生提供学校专业课程设置、培养计划等材料,按下列情况审核处理:
(1)主干课程设置及学时与建筑学专业一致,可参照建筑学(工学)、建筑设计技术专业相关报考;
a.在注册建筑师执业制度实施之前,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民用建筑设计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二级以上项目不少于一项;
b.在注册建筑师执业制度实施之前,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其它类型建筑设计中型及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大型项目或特种建筑项目不少于一项。
说明:“民用建筑设计”、“其它类型建筑设计”等级的划分参见国家物价局、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标准的通知》([1992]价费字375号)及《工程设计收费标准(1992年)》中的工程等级划分。
按照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标准,申请报名考试人员应完成不少于700个单元的职业实践训练。报考人员应向考试资格审查部门提供本人的《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登记手册》,以供审查。
根据天津市职称工作办公室(津人专职[2008]5号)文件,二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为:
注:1.根据《中国人民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国建设部令第167号)、《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1998年版、2012年版)、《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2004年版)、《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2010年版)等相关,“相近专业”:“本科及以上为城乡规划(原城市规划)、土木工程(原建筑工程、原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风景园林、设计(原艺术、原艺术设计);专科为城镇规划(原城乡规划)、建筑工程技术(原房屋建筑工程)、园林工程技术(原风景园林)、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原建筑装饰技术)、艺术设计(原艺术);中专为建筑装饰、建筑工程施工(原工业与民用建筑)、城镇建设、古建筑修缮与仿建(原古建筑营造与修缮)。
2.由于教育部专业名称调整及高校自设专业的影响,难以列举所有专业名称。如有专业名称不在本表内的,可由考生提供学校专业课程设置、培养计划等材料,按下列情况审核处理:
②具有助理建筑师、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3年(含3年)以上人员,可以申报考试;
a.在注册建筑师执业制度实施之前,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民用建筑设计四级及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以上项目不少于一项。
b.在注册建筑师执业制度实施之前,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其它类型建筑设计小型及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中型项目不少于一项。
(一)符合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人员,在连续的8个考试年度内,参加本级别资格全部科目考试并合格,方可获得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
(二)符合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人员,在连续的4个考试年度内,参加本级别资格全部科目考试并合格,方可获得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
(一)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按照按照“老考生”、“新考生”和“异地考生”三类人员管理(可从报名表左上方考生类型查询)。按照,“老考生”不再需要资格审核,只需在报名后缴费完成报名。“新考生”和“异地考生”需在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核后,进行缴费完成报名。“老考生”、“新考生”和“异地考生”均在2017年3月6日9:00至9日16:00进行缴费。
(二)“新考生”和“异地考生”现场资格审核的办理:“新考生”和“异地考生”请于2017年3月6日至3月7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持符合报考条件的学历学位证书和身份证原件(报考条件有具体要求的还需携带相关证书;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还需携带相关符合免试条件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区县局(集团公司)人事(职称)部门印章的《考试报名表》(从网上打印带有相片和条形码,条形码必须打印清晰)、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和无违反职业证明,到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河西区黑牛城道40号)服务大厅办理资格审核手续,审核程序为:
1、考生持上述要求的《考试报名表》和相关证书和证明材料到审核处,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合格考生的《考试报名表》由工作人员留存。
2、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在2017年3月6日9:00至9日16:00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缴纳考务费,否则报名无效。
2、注册信息中身份证号、姓名、手机及邮箱将引用到报名信息中,请务必上述信息线、相同的身份证号和姓名只允许注册一次;
4、用户名和密码要妥善保管,如密码丢失(忘记),可使用系统提供方式找回密码。但密码找回时会相当麻烦,须准确填写注册信息中的身份证号、姓名、手机及邮箱,缺一不可。用户和密码如被他人责任自负。
1、将照片通过相关设备(如扫描仪)转为电子文件,并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首页上的“照片工具下载”栏目,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对照片进行处理,合格后保存在软盘、U盘或计算机硬盘等介质内,以备网名时上传。
3、持有银联系统支持的银行卡,没有开通银行卡网上支付功能的人员可到相关银行办理,卡内有足够支付考试费的金额。
1、考生网名时,须仔细阅读网程、报考条件和考试科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12号部令),如实填写《考试报名表》。特别提示:不具备免试条件的考生请在考全科级别里选择应考科目;具备免试条件的考生请选对考试级别。
2、上传的照片必须是本人近期照片,如果不能清晰辨认考生容貌或照片与本人相貌不符的,将不能参加考试。
3、如果网上支付费用完毕,但未返回交费成功确认信息,请先查询交费结果,同时查询银行卡余额。如未扣款,可重新进行网上支付;如已扣款,请于次日再上网查询交费结果,如还显示未缴费请在当日内(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打印出网上银行电子回单到市人才考评中心查询,否则不能参加考试,后果自负。
4、考生如需开具报名费、考务费,请于2017年3月20日至3月24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持下载打印的《考试报名表》和考生本人身份证到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领取,过期不再办理。
5、为确保您的银行卡及个人信息安全,特别提醒考生注意,尽量不要到网吧等公共场所进行网名和网上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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