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执业注册中心:2016年二次复审合格造价工程师证书领取通知

※发布时间:2018-2-3 20:44:23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关于领取2016年度二次复审合格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根据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有关文件和省人社厅《关于2016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甘人社通[2017]54号、《关于2016年度造价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6〕191号、《关于2016年度全国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甘人社通(2017)117号]等文件的要求,现将2016年注册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领取执业资格证书事宜通知如下:

  1、注册监理工程师:建设工程合同管理66分(满分110),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96分(满分160)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与相关法规建设66分(满分110),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72分(满分120)。

  2、注册造价工程师: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科目72分(满分120分),工程造价案例分析科目84分(满分140分),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理论与相关法规科目60分(满分100分),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土建)科目60分(满分100分),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安装)科目60分(满分100分)。

  3、一级注册建造师:建设工程经济60分(满分100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78分(满分130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78分(满分130分);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含各专业)96分(满分160分)。

  1、对达到上述合格标准并按时参加资格合格者,请各相关单位统一派人到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办事大厅领取资格证书,领取证书时必须出具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执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身份证原件、《领取建设类执业资格考试执业资格证书人员花名册》(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