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人事考试网:2018年二级建造师考试诚信参考书

※发布时间:2018-5-28 4:50:06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江西省2018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将于6月2日、3日举行。值此开考之际,市人社局、市城建局向吉安考区广大考生发出:诚信考试、作弊、端正考风、做诚实守信的考生!

  此次考试,我们将联合市、市无线电管理等相关部门,采取一切措施和手段,严厉打击抄袭、夹带等各种弄虚作假的作弊行为,对使用虚假身份证件或身份证、非法获取国家秘密或非法持有国家秘密(、资料和物品)、非法使用或窃照专用器材、组织考试作弊、非法出售或提供试题答案、代替考试等严重违纪违法行为,我们将按照《中华人民国刑法修正案(九)》有关严肃处理。本次及其以后考试所有违纪考生及其单位信息将记入人事考试信用体系统一管理备查,我们重申:在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中,对有2名以上违纪考生的单位,将停止其三年报考各类执(职)业资格考试的单位备案资格,并对考后合格人员进行严格复查。

  让我们牢固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的意识,积极复习备考,严格遵守考试纪律,诚信参考,交出一份合格的诚信答卷。同时敬请广大市民积极参与监督,共同考试的公平,监督、举报电话。

  第二百八十条:在依照国家应当提供身份证明的活动中,使用伪造、变造的或者他人的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情节严重的,处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第二百八十:非法生产、销售专用间谍器材或者、窃照专用器材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处罚。

  第二百八十四条:在法律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处罚。

  第二百九十条:聚众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医疗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管制或者。

  增加二款作为第三款、第四款:“多次工作秩序,经行政处罚后仍不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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