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艳遇谁的妻【摘要】兵团人事考试网2019年一、二级注册建筑师报名时间:2019年3月5日- 3月15日17:00截止,网上缴费时间:2019年3月5日- 3月15日24:00截止,现场审核时间:2019年3月5日- 3月15日19:00截止,准考证打印时间2019年5月3日-5月10日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关于做好2019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3号),为做好2019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兵团考区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不具备本文附件1所学历的申请报名考试人员应从事工程设计工作满15年且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a.在注册建筑师执业制度实施之前,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民用建筑设计及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二级以上项目不少于一项。
b. 在注册建筑师执业制度实施之前,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其它类型建筑设计中型及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大型项目或特种建筑项目不少于一项。
说明:“民用建筑设计”、“其它类型建筑设计”等级的划分参见国家物价局、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标准的通知》(〔1992〕价费字375号)及《工程设计收费标准(1992年)》中的工程等级划分部分。
按照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标准,申请报考人员应完成不少于700个单元的职业实践训练。报考人员应向考试资格审查部门提供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统一印制或个人下载打印的《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登记手册》,以供审查。
(二)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首次报考人员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2.具有助理建筑师、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3年(含3年)以上;
3.不具备附件2所学历的申请报名考试人员应从事工程设计工作满13年且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注册建筑师执业制度实施之前,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民用建筑设计四级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以上项目不少于一项。
(2)在注册建筑师执业制度实施之前,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其它类型建筑设计小型及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中型项目不少于一项。
考试时间及科目见《2019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科目时间表》(附件3)、《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名称、级别、专业及考试科目信息》(附件4),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考试时间为相邻两周共4天。
1.2019年度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实行网名、现场资格审查和网上缴费的方式。报考者须登录兵团考试信息网(认真阅读有关考务文件,了解有关政策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进行报名。
2.报考人员须在的时间内登陆兵团考试信息网首页“网名-2019年各类全国人事考试报名入口”窗口或直接访问中国人事考试网(进行网络注册(在中国人事考试网已注册过者无需再注册),并按照提示填写报考信息,填写完毕检查无误后打印《2019年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A4纸)。报考人员在报名过程中如遇技术问题,可拨打技术支持电话()咨询。
报考人员打印《报名表》,经所在单位审核、签字和加盖公章后,持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原件(报考一级注册建筑师还需提供《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登记手册》可通过网上下载)到当地考试管理机构进行资格审核。报考人员报名资格审核,按属地划分进行管理,凡不属兵团单位的人员报名参加考试,各师市人事考试管理机构不予审核确认。
对提供虚假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人员和不严格按照报名条件或以不正当手段协助他人取得考试资格的人员,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进行严肃处理。
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审核及确认后,在网上进行缴费操作。按提示通过支付平台缴费完成后,点击“缴费”查看缴费状态,只有“缴费状态”中显示“缴费完成”字样才证名成功,否则将无法参加考试。缴费过程中如遇问题可拨打易宝支付24小时支付热线()咨询。
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见《2019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应试人员注意事项》(附件5)。
请应试人员于2019年5月3日-5月10日登录兵团考试信息网(或直接访问中国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按照自治区物价局新价非字〔2000〕25号文件、国家发展和委员会、财政部文件发改价格〔2015〕1217号文件,报名费每人15元,一级注册建筑师知识题(选择题)考试费及考务费每人每科53元;一级注册建筑师作图题考试费及考务费每人每科142元。二级注册建筑师知识题(选择题)考试费及考务费每人每科60元;二级建筑师作图题考试费及考务费每人每科65元。
注:1.根据《中华人民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国建设部令第167号)、《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1998年版、2012年版)、《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2004年版)等相关,“相近专业”:本科及以上为城乡规划(原城市规划)、土木工程(原建筑工程、原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风景园林、设计(原艺术、原艺术设计);专科为城镇规划(原城乡规划)、建筑工程技术(原房屋建筑工程)、园林工程技术(原风景园林)、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原建筑装饰技术)、艺术设计(原艺术)。
专业名称。如专业名称不在本表内的,可由考生提供学校专业课程设置、培养计划等材料,按下列情况审核处理:
(1)在注册建筑师执业制度实施之前,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民用建筑设计及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二级以上项目不少于一项。
(2)在注册建筑师执业制度实施之前,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其它类型建筑设计中型及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大型项目或特种建筑项目不少于一项。
说明:“民用建筑设计”、“其它类型建筑设计”等级的划分参见国家物价局、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标准的通知》(〔1992〕价费字375号)及《工程设计收费标准(1992年)》中的工程等级划分部分。
按照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标准,报考人员应完成不少于700个单元的职业实践训练。报考人员应准备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统一印制或个人下载打印的《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登记手册》(下载网站: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网址:,以供审查。
注:1.根据《中华人民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国建设部令第167号)、《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1998年版、2012年版)、《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2004年版)、《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2010年版)等相关,“相近专业”:本科及以上为城乡规划(原城市规划)、土木工程(原建筑工程、原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风景园林、设计(原艺术、原艺术设计);专科为城镇规划(原城乡规划)、建筑工程技术(原房屋建筑工程)、园林工程技术(原风景园林)、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原建筑装饰技术)、艺术设计(原艺术);中专为建筑装饰、建筑工程施工(原工业与民用建筑)、城镇建设、古建筑修缮与仿建(原古建筑营造与修缮)。
所有专业名称。如专业名称不在本表内的,可由考生提供学校专业课程设置、培养计划等材料,按下列情况审核处理:
2.具有助理建筑师、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3 年(含3年)以上;
(1)在注册建筑师执业制度实施之前,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民用建筑设计四级及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以上项目不少于一项。
(2)在注册建筑师执业制度实施之前,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其它类型建筑设计小型及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中型项目不少于一项。
(三)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从事工程设计工作年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9年12月31日。
(四)按照原人事部《关于做好、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和《关于允许地区居民取得注册建筑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131号),符合报考条件的、澳门和地区居民,可申请参加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地区居民参加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具体要求见《关于地区居民参加全国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注建〔2007〕2号)。
应试人员应按考务文件的报名参加考试,严禁在专业、学历、工作经验及职业实践等方面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对弄虚作假取骗取考试资格的,依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处理。
携带通讯工具、有或摄像功能的电子用品进入考场。应试人员不得摄录试题,试卷及作答情况,更不得对外发布。一旦发现应试人员有此行为的,将依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中华人民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严肃处理。
根据《关于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登记手册有关事项的通知》(注建秘〔2015〕4号),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不再统一印制《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登记手册》,报考人员可在住房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网站(上下载《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登记手册》标准格式的电子文档,打印后按照职业实践内容填写,已经持有的《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登记手册》可继续使用。
2.在答题前,应试人员必须认真阅读印于试卷封二的“应试人员注意事项”,必须将工作单位、姓名、准考证号如实填写在试卷的栏目内,将姓名和准考证号填写并填涂在答题卡相应的栏目内。在其它书写单位、姓名、准考证号等信息的按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3.按题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选项对应的信息点用2B铅笔涂黑。如有改动,必须用橡皮擦净痕迹,以防电脑阅卷时误读。
2.应试人员应携带以下工具和文具参加作图题考试:无声及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三角板一套,圆规,丁字尺,比例尺,建筑模板,绘图笔一套,铅笔,橡皮,订书机,刮图刀片,胶带纸、空白草图纸、空白坐标纸等,其中草图纸及坐标纸考试后须交监考老师收回,不得带离考场。不得携带有内容的草图纸、涂改液、涂改带等。参加一级注册建筑师“建筑技术设计”和“场地设计”科目考试的应试人员还应携带2B铅笔。
3.正式答题前,应试人员必须认真阅读本作图题考试科目的“应试人员注意事项”,将姓名、准考证号如实填写在试卷封面的栏目内,姓名、准考证号应用正体书写,清晰并易于辨识。参加“建筑技术设计”和“场地设计”科目考试的应试人员,还须将姓名和准考证号填写并填涂在答题卡相应的栏目内。
4.作图题必须按的比例用黑色绘图笔绘制在试卷上。所条应光洁、清晰,不易擦去。各科目里若有允许徒手绘制的线条,其有关说明见相应作图题科目“应试人员注意事项”中的。
5.应试人员可将试卷拆开以便作答,作答完毕后由应试人员本人将全部试卷按照页码编号顺序用订书机重新装订成册,订书钉应订在封面指定。
6.“建筑技术设计”和“场地设计”两个作图题考试科目试卷上有选择题,应试人员按下列三个步骤完成作答:1.作图;2.根据作图情况完成选择题;3.根据选择题作答结果填涂答题卡,按题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选项对应的信息点用2B铅笔涂黑。漏做其中任一步骤均视为无效卷,不予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