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省级政府采购二次招标公告(省交管局警用设备采购项目第三包

※发布时间:2017-10-21 0:12:41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依据湖北省财政厅鄂采计[2017]-17429号执行计划书的要求,武汉启盛德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湖北省交通管理局的委托,对其省交管局警用设备采购项目第三包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3、投标人必须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投标人所投酒精检测仪产品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国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

  3)投标人所投酒精检测仪产品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国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

  4)投标人所投酒精检测仪产品必须提供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或安全与警用电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

  5)投标人所投酒精快速排查仪产品必须提供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或安全与警用电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

  1、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可从2017年9月8日起至2017年9月15日止(时间每天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节假日除外)到武汉启盛德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武汉市武昌区中北95号海山金谷附楼3层)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包售价4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2、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代表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信用中国”网站中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加盖公章;制造商针对此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原件;所投酒精检测仪产品具有中华人民国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所投酒精检测仪产品具有中华人民国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所投酒精检测仪产品提供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或安全与警用电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所投酒精快速排查仪产品提供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或安全与警用电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以上资料验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须与原件一致),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未按要求提供资料的投标人将被。

  八、投标文件送达地点:武汉启盛德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武汉市武昌区中北95号海山金谷附楼3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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