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遵循《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面试部分),主要考核申请人职业、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
采用结构化面试、情景模拟等方法,通过备课、试讲、答辩等方式进行。面试统一使用教育部考试中心下发的面试测评系统。
(2)抽题:按考点安排,登录面试测评软件系统,计算机从题库中随机抽取试题(幼儿园类别考生从抽取的2道试题中任选1道,其余类别只抽取1道试题),经考生确认后,系统打印试题清单。
(7)中职文化课类别考生面试与高中类别一致,报考中职专业课和实习指导老师的考生面试时,需加试专业知识概述,时间5分钟。
(8)评分:考官依据评分标准对考生面试表现进行综合评分,填写《面试评分表》,经组长签字确认,同时通过面试测评系统提交评分。
5.面试大纲请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查询, 中职专业课和实习指导老师面试参照《湖北省中职学校专业课、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暂行办法》执行(详见。
考试违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国教育部令第33号)和《中华人民国刑法修正案(九)》相关处理。
考生可于2018年6月12日起,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查询面试结果。考生如对本人的面试成绩有,可在面试成绩公布10个工作日内向报考考区所在地的教育考试机构提出复核申请(武汉市考区的考生,向武汉市招生考试办公室提出复核申请,咨询电话)。复查后的反馈结果由当地教育考试机构告知考生。
已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和面试)的考生,可自行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下载、打印PDF版本考试合格证明,并在每年春季或秋季向户籍所在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应届毕业生向就读学校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具体报名时间、流程、需提交的材料等事宜,请问询拟申请认定的教育局。(省教师资格认定中心联系电话)。
1.考生须本人通过教师资格考试网名系统进行报名,并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性、真实性负责,如有违反而造成信息有误,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2.面试报名环节与现场审核环节在同一时间截止,考生须安排好报名时间,以免耽误现场审核而错过考试机会。考生信息一经现场审核确认,将不再更改。
3.武汉考区由于考生人数较多,中心地段面试审核点排队时间较长,请考生根据个人实际情况合理选择审核点。考生的面试现场审核地点不一定是面试考试地点,请考生按准考证上的地点参加面试。
4.2018年上半年之前笔试合格的考生,在面试报名前需要重新进行注册和填报个人信息,重新注册操作不影响考生的面试报名资格。参加2018年上半年笔试合格的考生,不用重新注册。
5.考生所报类别笔试各科目均合格,且成绩在有效期内的考生,方具备面试报名资格。网名系统有判别考生笔试成绩是否具备报名资格的功能,笔试成绩不具备报名资格的考生将无法进行面试网名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