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务 员报 关 员报检员银行从业证券从业期货从业司法考试导游考试外销员
法律顾问教师资格跟单员国际商务单 证 员物 流 师价格鉴证管理咨询营养师
秘书资格心理咨询驾驶员出版资格网络编辑企业培训保险从业电子商务营销师
普 通 话国际货运代理人社会工作者人力资源管理师广告师职业水平考试特岗教师
一级建造师二级建造师造价工程师造价员考试咨询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安全工程师
招标师考试建筑师考试注册测绘师注册计量师结构工程师房地产估价土地估价师
设备监理师物业管理师质量工程师环保工程师城市规划师公监理师公造价师
安全评价师电气工程师岩土工程师化工工程师材料员房地产经纪人影响评价师
投资项目管理师土地登记代理人暖通工程师给排水工程师消防工程师
甲方:
乙方:雄鹰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2015年全国造价工程师考试预计将于2015年10月17、18日举行,雄鹰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所属考试吧雄鹰网校开展针对此次考试的网络,并开设《大数据智能保过班》课程,考生 (以下简称甲方)自愿参加(以下简称乙方)的造价工程师考试中(科目) 学习。双方就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的与义务
1.甲方按乙方定价缴纳《大数据智能保过班》培训费用;
2.课程一旦开通,将无法退换课程;
3.甲方根据乙方《大数据智能保过班》课程上传进度认真自主安排学习;
4.甲方在考试后如需享受《大数据智能保过班》的后续保障服务,则须按乙方要求提供相应的基本信息;
5.甲方须提供正确、真实的个人信息及考试成绩,虚假的、涂改的信息可视为放弃保过(重学)后续保障服务;
6.甲方须在乙方期限内办理乙方提供的《大数据智能保过班》服务,过期则视为自动放弃。
二、乙方的与义务
1. 乙方在甲方需要的前提下为甲方提供《大数据智能保过班》课程培训收费凭证(正式);
2. 乙方为甲方提供《大数据智能保过班》所含班型的课件学习;
3.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需要办理免费重学手续时提供正确、真实的个人信息(姓名、网校用户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准考证号码、考试成绩;
4. 乙方有义务甲方个人信息不得公开,只留乙方备案使用;
5. 乙方在地方考试成绩公布后30个工作日内受理甲方重学保过服务申请,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或拖延办理,过期视甲方自动放弃相关。
三、 重学保过条款
1.根据甲方最后考试成绩情况,按下表成绩执行后续服务:
2.上表假设当年造价工程师考试造价管理、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土建/安装)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建设工程计价满分为120分,合格线为72分,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满分为140分,合格线为84分,如合格线变化,则根据比例相应调整;
3.以下几种情况甲方不能享受免费重学:
3.1如甲方没有达到最低重学分数线,乙方视为没有进行基本的复习或考试准备,或发生其他不利于考试的意外情况不予办理免费重学;
3.2甲方当年成绩达到合格分数及其以上或达到报考区域公布的通过分数,不享受重学服务;
3.3没有参加2015年进行的造价工程师考试,不享受重学服务;
3.4无成绩记录或无法提供成绩证明,不享受重学服务;
3.5在参加2015年造价工程师考试过程中有舞弊等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
4.甲方当年成绩在重学分数线区间的,以下任意情况将不能享受重学服务:
4.1课堂累计学习次数少于所有班别课程的总讲数90%的;
4.2课堂累计学习时间少于所有班别课程的总时长90%的;
4.3未能完成所有课堂的;
4.4在乙方网站注册报名大数据智能保过班时,未提供真实正确的信息或信息不全的;
4.5没有在本协议书的时间内向甲方提供本协议电子版、身份证电子版、考试当年成绩单电子版,并致电甲方;
4.6没有在本协议书的申请重学时间内办理申请免费重学;
4.7甲方提供的协议电子版、身份证电子版、准考证电子版(成绩证明)姓名不一致的;
4.8甲方在未经乙方书面同意条件下,向其他任何第三方透漏课程及资料内容,或者由于甲方的失误,导致其他任何第三方获知课程或资料内容,或与他人共用账号的;
5.甲方成功办理重学服务时,乙方为其开通所报科目的《大数据智能保过班》中所包含的相应班次,《大数据智能保过班》中所包含的教材或教辅资料、直播答疑等享受重学服务时不再赠送(实际班型以乙方最新公布为准)。
四、办理重学程序
1.甲方于当地成绩公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以乙方收到下述文件时间为准),将身份证、成绩单以扫描、拍照或者是截图等形式发送到,邮件标题:办理重学,邮件正文:用户名、手机号、办理重学,且必须电话确认,逾期未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
2.乙方收到甲方申请重学的全部信息后,经核实无误的,乙方将为甲方办理重学手续;如乙方认为甲方不符合重学条件(详见重学保过条款),不允许重学的,将不予办理。
五、合同变更、违约责任
1.本协议通过网络签署,凭甲方用户身份证复印件生效,请甲方在汇款开通造价工程师《大数据智能保过班》时,将身份证复印件或其他具有同等效力的证件传真至本网校(传真号码:);
2.如遇不可抗外力,导致双方无法继续履行协议的,在自愿协调无果的情况下诉诸市仲裁机构或;
3.双方应遵守本合同与义务的,未经双方一致同意,不得擅自更改、解除和终止合同;
4.如甲方学费款项未实际到帐、或中途发生款项退回情况,则该协议无效;
5.本协议作为参加2015年造价工程师《大数据智能保过班》课程的凭证,用户必须认真阅读上述内容并签署。
本合同自 2015年 月 日签署生效,有效期至考生所在地2015年全国造价工程师资格考试成绩公布后第30个工作日之内办理,逾期将视为自动放弃。
文章来源于http://www.daosimt4.com/MT4平台出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