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注册电气工程师注册化工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注册环保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注册石油天然气工程师注册冶金工程师注册采矿/矿物工程师注册机械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道工程)
根据《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原建设部第号部令)、《注册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实施暂行办法》(中价协〔〕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关于改进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形式的五点意见》(中价协〔〕号)(以下简称五点意见)及《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关于年至年度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中价协〔〕号)的要求,现将我省年至年注册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工作实施意见通知如下:
(一)根据暂行办法的,年度应完成学时必修课和学时选修课。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形式及学时认定标准按照《国务院关于第一批清理规范项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国发〔〕号)、 暂行办法和五点意见有关执行。
(二)注册造价工程师可自愿选择参加集中面授或网络教育,也可按照继续教育的标准和要求参加用人企业组织的培训。集中面授:一次安排学时课程,包括学时必修和学时选修课程,可在年或年完成;网络教育:年安排学时必修课,年安排学时选修课。
采用网名的方式,登录省注册中心网站,点击首页左侧的网络教育报名图标进入网名页面,根据提示填写相关内容,完成网名及交费。年月日起开始接受必修课网络教育网名;年月日起开始接受选修课网络教育网名,届时不再另行通知。
.收费标准:网络教育按中价协的收费标准:学时必修和选修课程的费用各为元人(含网络教育费元人,教材和快递费元人,必修课程配发继续教育材),费用由省注册中心代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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