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全国造价工程师考试论坛

※发布时间:2017-10-29 16:51:31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1996年,依据《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的通知》(人发〔1996〕77号),国家开始实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1998年1月,人事部、建设部下发了《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实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发〔1998〕8号),并于当年在全国首次实施了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试工作由人事部、建设部共同负责,人事部负责审定考试大纲、考试科目和试题,组织或授权实施各项考务工作。会同建设部对考试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和确定合格标准。日常工作由建设部标准定额司承担,具体考务工作委托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

  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由国家建设部与国家人事部共同组织,考试每年举行一次,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办法。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原则上只在省会城市设立考点。考试采用滚动管理,共设5个科目,单科滚动周期为2年。

  造价工程师是指由国家授予资格并准予注册后执业,专门接受某个部门或某个单位的指定、委托或聘请,负责并协助其进行工程造价的计价、定价及管理业务,以其权益的工程经济专业人员。国家在工程造价领域实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凡从事工程建设活动的建设、设计、施工、工程造价咨询、工程造价管理等单位和部门,必须在计价、评估、审查(核)、控制及管理等岗位配套有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

  (一)凡中华人民国,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1、工程造价专业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6年。

  2、工程造价专业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4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

  (二)在《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下发之日(1996年8月26日)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理论与相关法规》和《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两个科目,只参加《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和《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两个科目的考试。

  1、1970年(含1970年,下同)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15年。

  上述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或学位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从事相关工作年限要求是指取得学历前、后从事该相关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当年年底。

  按照原人事部《关于做好、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和原人事部、国务院事务办公室《关于向居民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78号)有关要求,符合报名条件的、澳门和居民参加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在报名时须提交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从事相关工作年限证明和居民身份证明等材料,居民还须提交《居民来往通行证》。

  考试报名工作一般集中在考试当年5月至6月进行,具体报名时间请查阅各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公布的报考文件,亦可关注网校造价工程师频道考试报名栏目信息。

  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可在时间内登录指定网站在线填写提交报考信息,并按有关办理资格审查及缴费手续,考生凭准考证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具体报名安排详见各省的报考文件)

  持《资格审核表》、本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军官证、机动车驾驶证、护照,居民还须提交《居民来往通行证》,下同)、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工程造价年限证明,符合免试条件的报考人员还须提供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证书(上述证件均为原件)。造价工程师考务费(报名费)各省略有不同,一般每科在40元-100元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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