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发布:注册造价工程师办事指南,各们准造价师们仔细阅读哦!
2、受聘于一个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或者工程建设领域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招标代理、工程监理、工程造价管理、教育岗位直接从事工程造价理论研究或教学工作等单位;
注: 1)自取得造价工程师资格 1 年后申请初始注册的,应达到每年度 30 学时的继续教育合格标准;
(2) 从事工程造价岗位的工明原件:造价员、预算员岗位证书(已取得造价员、预算员岗位证书的)或由聘用单位出具的从事工程造价岗位工明(从事工程造价岗位的工明表格) 。
申请人或申报单位应在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官网 选择“网上政务大厅”中的“人员”,使用本单位数字证书登录“建设工程注册从业人员资格许可”栏目进行网上填报。
申报单位或申请人然后登陆“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系统”网站,按照《关于个人申报初始注册等相关信息的填写说明》,在“信息管理”下方的“工作经历、工作业绩、继续教育信息”和“业务办理与查询”中的申报事项这两栏均需填写和上传扫描件。核对填据与提交的书面材料一致后,“保存申请”并“打印申请表”,然后点击“上据”键后,完成数据操作。
6、 证书领取:具体详见“上海市住房和城乡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 信息公开建设管理类上海市建设工程执业人员资格公示、公告及领证通知”;
7、 执业印章制作:执业印章由印章持有人前往经门备案的印章厂自行刻制。印章模式及印章制作所需信息查询详见沪建建管[2016]1181 号文件。
(1)上海市住房和城乡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 网上政务大厅建设管理类人员网上服务注册人员查询(网上办事)、执业印章制作样式(操作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