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一级建造师报名

※发布时间:2018-5-24 3:45:06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1、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

  2、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

  3、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二)凡符合上述(一)的报名条件,于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原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两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两个科目的考试:

  (3)已确认报名信息的,报考人员可以自行取消报名信息确认,再修改报名信息,然后必须重新进行报名信息确认,并重新打印报名表。

  (4)已确认报名信息并已完成现场资格审核的(报名系统显示了审核通过标志的),报考人员可以自行取消报名信息确认(报名系统将同时自动取消已审核通过的标志),再修改报名信息,必须重新进行报名信息确认并重新打印报名表,修改完后必须在考试通知文件上的资格审核时间内重新进行资格审核确认,逾期不重新进行资格审核确认的将无法缴费,同时报名无效。已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请谨慎取消报考信息确认,否则影响到审核及报考责任由考生自负。

  (6)报名信息修改只需修改部分重要报名信息项,重要报名信息项包括:性别、报考级别、报考专业、报考科目、联系电话(手机)、电子照片、工作单位等。其余报考信息一般不影响审核及报名,如实填写即可。

  (7)考生报名数据省及国家之后,一律不予修改信息。报名信息请仔细填写,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后果由考生自负,且支付的报名费用不予退回。

  实行全国统一网名后,将不再实行异地转考。上年度在其他省市报考的老考生到我省报名参考的报考人员,只需在报名系统中选择我省作为参考地即可。参考地一经确定,将无法修改,请考生谨慎选择。需递交的材料和手续请和当地负责部门沟通确认。

  一级建造师可接收外省转考考生,外省转入考生视同新考生,报名表上考生类型一栏显示“异地考生”,该类考生都需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省内地级市之间报名无需办理转考证明,考生档案信息省内互认。

  老考生是指2013年、2014年参加过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的考生(填报信息时,网报档案库中存在档案信息)。

  一级建造师报名管理与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一建增项)考试的报名管理不可混淆,网名时“一建”和“一建增项”两个考试级别是从两个不同的报名入口进入网报系统的,报名时考生须仔细谨慎,报错入口或报错级别后果由考生自负。

  A:考生如果以老考生身份登陆报名,系统自动调用原有档案信息,报考级别和专业显示为灰色,不允许更改级别和专业。如果考生确实要更改报考级别或专业,必须以新考生身份登陆报名,这样上一年成绩不滚动,请慎重选择。

  报考一建的人员必须要有单位缴纳的社保,不接受个人缴纳社保(农保)人员报考,正在缴纳社保的单位跟报名系统内填写的现工作单位必须一致。所有报考人员都必须准备好单位社保缴费记录单证明(社保中心盖章有效)备查,社保缴费记录单上要显示有工作单位及缴纳年度。其中对于工作年限刚超过一建报考年限要求的新考生(一般为1987年后出生)现场资格审核须同时提供满报考年限的单位社保缴费记录单证明。

  资格审核现场如对其他考生工作单位、是否从事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岗位及工作年限等有疑义的,考生同样需根据审核意见及时核补满工作年限的单位社保缴费记录单证明、劳务合同、法人资质、工程师职称、建筑行业五大员证之一等证明材料。严禁非施工管理企业人员报考一建。

  2002年(含2002年)之后取得的大专及其以上学历者须同时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点击学信网首页“学籍学历查询”后,通过“本人查询”或“零散查询”进行操作),前学历证明为中专学历者及2002年之前取得的非全日制大专及其以上学历报考者须同时提供档案管理部门盖章的毕业生学籍登记表复印件。

  非全日制院校毕业生学历形式,包括函授、网络教育、自考、夜大、电大、国家承认民办院校等,资格审核现场如对报考人员学历文凭有疑义的根据审核意见及时核补相关证明材料。党校学历、技工技师学校学历不属于国民教育序列学历,资格审核不予认可。

  答:增考专业应进入“报考‘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通道。如报错通道,可以新考生身份选择正确通道重新报考缴费。报名结束后不能修改报考通道。

  答:这种情况出现是因为考生已经在网名系统里填报过考试信息,当再次提交报考信息时系统就会检测到重复身份证号,并提示身份证号重复无法保存,在这种情况下考生应从查询修改入口登陆系统修改原来的报名信息。

  答:按照考试,报名按照就近原则,在所在的省直或市考区报名。各市市属单位人员请按属地原则,网名时选择所在市报名点进行报考。市属单位考生选择“市”报名点进行报考。属于省直或省属单位(单位名称冠“省”或在省或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企业)、中央驻穗单位、驻穗部队单位人员,网名时应选择“省直”报名点进行报考。非在穗的省直单位报考人员按属地原则选择在所在市报名点进行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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