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测绘法》和《测绘资质管理》,我局对中国公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楼盘)北斗星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瀚博林遥感测图信息工程研究院、天目创新科技有限公司、国政恒信测绘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山西迪奥普科技有限公司、兰德瑞规划测绘有限公司、江苏建材地质工程勘察院、合肥(楼盘)九华测绘技术院、湖北地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有色地质勘查局二一七队、湖南博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广州(楼盘)城市信息研究所有限公司、广东省有色地质测绘院、四川(楼盘)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四五地质队、陕西区域地质矿产研究院等16家单位的甲级测绘资质申请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6年3月4日至2016年3月10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均可向我司反映。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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