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2014年没有举行全国统考。各省市自治区根据令129号文件,自行组织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临时资质过渡,并举行了临时消防工程师的考试,各省的叫法不一样,常见的有:临时注册消防工程师、注册消防工程师替代人员、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技术人员等。
答:不能。因为临时消防工程师是由省消防总队组织的一次过渡性考试,仅能注册在临时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且有效期为2016年12月31日。全国统考注册消防工程师由人社部共同组织,人社部门组织考试,门组织发证。
答:不能。国家严厉打击考试违纪行为,轻则两年内不得参加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重则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今年6月底举行的十二届全国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就刑法修正案(九)草案进行二审,草案二审稿明确:在法律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并处或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这意味着组织考试舞弊会受到更严厉的处罚。凡是以包通过、改分数、找替考、直接出证等名义收费的,均为诈骗行为。
答:不能。二者虽使用同一版教材,但考试难度不一,且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由省人社部门和门组织考试颁发证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由人社部和颁发证书。当取得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证书后再报考一级时,仍按正常报考流程。
答: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中的工作年限要求是指取得相应的学历后,所从事的相关专业的工作年限。关于考试报名条件中工作年限计算的截止日期,将根据人社部的要求在考试报名通知或公告中进行明确。在取得学历前的工作年限无法计算在内,工作年限是从取得相应的学历后起算,消防工作涉及生命安全,无法放松报考条件。
答:按国家统考资格考试惯例,实行网名+现场审核的形式确定考生是否符合报考条件。考试通知发出后,会在中国人事考试网或省人事考试网报名窗口,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表,并按时间携带相关证件(身份证、学历证、学历认证报告、工明等)到指定地点现场审核。审核不通过则报名不成功,待审核通过后,才可以在报考网站缴纳考务费(约50元/科),成功缴费后,报名工作才算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