场地环境评价工程师将有国家职业培训 12月开班

※发布时间:2018-6-6 21:04:02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中国网讯 记者今天从中国环境科学学会了解到,在国家环境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指导下,该学会将于12月5日-12月8日举办《工程师》职业能力培训,此后还将举办相应的职业水平考试,考试认证合格者,可获得由中国环境科学学会颁发的《场地环境评价工程师职业能力证书》和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监制的《全国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能力证书》。

  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国务院职能转移的,环境部确定由中国环境科学学会承担环境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评价和职业岗位能力提升培训的职能。《场地环境评价工程师》职业能力培训与职业水平考试,就是中国环境科学学会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标准,与有关单位联合开展的职业水平评价考试和专业技术能力培训。其旨是推动环境评价领域建立国家职业能力培训与职业水平评价体系,形成一支高素质、职业化的土壤与地下水污染防治修复专业人才队伍,以适应生态文明建设与环保事业发展需要。

  据介绍,此次培训及考试适合以下六类人员:场地监测、评价、咨询、设计单位的管理及技术人员,场地污染防治及修复工程技术单位的管理及技术人员;环保、国土资源、农业、林业、土地管理、市政管理等部门相关人员;污染场地业主单位、土地地产开发公司、工矿企业、工程咨询机构、环境监测单位、监理单位、土地调查评估机构等相关人员;环境科研院所、大专院校环境院系的相关科研和技术人员;场地修复项目及土地开发项目有关的金融投资人员;希望将来从事场地环境评价及场地环境修复相关职业的高等院校在校学生。

  该负责人强调,此次培训及考试并非任何人都能参加,而是要有一定的资质,包括以下三种情况,都可报考:环境类、资源勘查类、地质工程类、土建类、水利与水环境类等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本领域相关工作满三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本领域相关工作满四年;环境科学与工程、地质学、土壤学、土木工程、水利工程、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等相关专业获学士学位,从事相关工作满一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学士学位,从事本领域相关工作满三年;环境科学与工程、地质学、土壤学、土木工程、水利工程、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等相关专业的研究生(硕士、博士)学位获得者或在读研究生可直接报考。

  该负责人介绍说,此次培训采取面授、远程、相结合的形式,总学时50课时。培训内容包括场地环境调查及污染调查资料收集分析,采样布点原则、方法和分析,场地环境检测项目,评估、修复理论和技术,场地环境调查程序及方法,污染场地风险控制和管理,案例分析及相关模拟软件的理论与实操等。培训师资来自国家环保部及直属环境科学研究院、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南京环科所,及中科院南京土壤所、大学、中国地质大学及研究设计院等长期从事土壤污染防治修复研究、风险评估、工程修复的知名专家,以及本领域监测评价、咨询设计单位、环境修复工程单位富有经验的高级工程师。

  该负责人最后指出,参加由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组织的《场地环境评价工程师》考试认证并合格者,可获得由中国环境科学学会颁发的《场地环境评价工程师职业能力证书》和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监制的《全国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能力证书》(简称双证书)。此双证书是场地环境评价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能力水平的凭证,可作为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聘任(聘用)、能力评价、工作考核、职业注册、继续教育学时等的重要依据。证书可通过国家继续教育公共服务平台、中国环境科学学会官网、全国场地环境评价与修复工程师培训考试网等进行查询。(韩暄)

  1、 证书培训课程采取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教学方式,注重实际能力的培养。培训采取面授、远程、相结合的形式,总学时50课时。

  2、 培训内容包括场地环境监测、污染调查资料收集分析程序及方法,场地环境修复理论和工程技术,场地修复工程实施,环境修复工程监理、验收与管理,场地修复工程现场考察、污染场地风险控制和管理,案例分析等(详见培训考试大纲)。

  3、 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组织本领域权威专家编制培训教学大纲及教材,认证培训师资,监督培训教学质量。中国环境科学学会下属的日川东方教育咨询有限公司负责招生和培训组织工作。

  4、 在完成课程学习后,由中国环境科学学会《场地环境评价与修复工程师》考试办公室统一组织考试。在学期间应自学并参加实践考核(大作业),实践考核成绩百分制 30%+统一组织考试成绩百分制 70%=最终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