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造价新政:《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第一章 总则

※发布时间:2018-8-13 5:22:08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为提高固定资产投资效益,国家、社会和公共利益,充分发挥造价工程师在工程建设经济活动中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国建筑法》和国家职业资格制度有关,制定本。

  第二条本所称造价工程师,是指通过职业资格考试取得中华人民国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并经注册后从事建设工程造价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四条造价工程师分为一级造价工程师和二级造价工程师。一级造价工程师英文译为Class1 Cost Engineer,二级造价工程师英文译为Class2 Cost Engineer。

  第五条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顾顺章灭门案水利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共同制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并按照职责分工负责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的实施与监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的实施与监管。

  新政对今后的造价工程师考试做出了较大改动,为了帮助更透彻的了解新政,网校请来了名师李娜老师来为大家详细新政中对造价工程师考试做出的变动以及新政的发布对新老考生的影响,详情请见视频。

  1、凡本网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建设工程教育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本网部分资料为网上搜集转载,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与本网站联系,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

  本网转载之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本文由 恒宇国际(www.neivn.cn)整理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