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工程建设管理信息网:开展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和注册监理工程师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8-9 16:34:13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筑工程管理局关于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和注册监理工程师检查的通知》的通知

  现将《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和注册监理工程师检查的通知》(鲁建建函〔2016〕28号,详见附件1)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各建设工程监理企业(含外地入青企业)对照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和注册监理工程师检查的通知》(鲁建建函〔2016〕28号)相关要求,认真做好监理资质、入青信息自查自纠工作,并于2016年8月25日前,将自查自纠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按《企业资质及入青信息核查申报资料明细》(详见附件5)中要求的有关材料装订成册后(需随复印件报送原件,原件核验无误后退回),报市城乡建设委建管局工程处(地址:市南区澳门121号204房间)。

  二、各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积极配合此次建设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和入青信息动态核查工作,提前做好辖区内所有在监工程项目的排查,并按照有关要求,加大对各在监项目的检查通报力度,填写有关检查表格(省通知附件1-3),于2016年9月5日前将检查通报情况,通过金宏网报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建管局工程建设管理处,检查表等书面材料请同步联系报送。

  三、市城乡建设委建管局将组织有关专家对所有本地建设工程监理企业进行资质核查、对外地建设工程监理企业进行入青信息核查。对资质条件未达到相应资质等级标准的本地监理企业及未按要求完成入青信息登记的外地监理企业,责令限期整改;对整改后仍不符合有关要求、不按时核查资料、在动态核查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属本地企业的将资质许可机关降低资质等级或撤销资质,属外地入青企业的将清出青岛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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