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楼盘)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以下简称《质量条例》)正式列入《北京市地方性法规五年立法计划(2013-2017年)》(京发〔2013〕14号),并在去年通过市的立项论证审查,列入今年立法计划, 6月底要将《质量条例法规草案(送审稿)》报送市法制办审查。为切实做好《质量条例》法规草案起草工作,3月11日,质量处赴市监理协会进行专题调研,市监理协会及本市十余家主要监理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了调研。
会上,质量处传达了市法制办、市关于《质量条例》立项论证的审查意见,介绍了《质量条例》法规草案的起草思和基本框架,并就《质量条例》法规草案的具体内容进行了详细说明。参会人员对《质量条例》涉及工程监理环节的一些重点难点问题,例如监理取费、监理的分级管理、监理机构职责、监理单位质量责任和监理单位人员质量责任的界定、监理人员的培训等进行了认真、深入系统的研究,提出了解决问题的对策思。
质量处将认真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的重要,以市法制办、市的审议意见为指导,以《质量条例》立项论证过程中梳理的深层次矛盾问题为立法重点,加强对实际情况的调查了解,加强对解决对策的研究论证,确保《质量条例》中制度设计做到明确、具体、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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