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香坊区综合整治办公室2017年香坊区灯饰亮化工程监理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9-22 17:44:02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欣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市香坊区综合整治办公室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国法》等有关,现对2017年香坊区灯饰亮化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1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具备《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2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在省title=采购网采购网上注册登记并备案合格;3本次招标项目资质要求:①投标申请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综合资质;②本项目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需具备市政工程专业省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如无岗位证书,可依据《关于监理现场岗位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黑建函【2015】103号)文件执行,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可由市政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和市政工程专业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担任),并满足《关于外省工程监理企业入省从事监理活动实行备案管理的通知》(黑建函【2011】208号)文件的各项;③近3年无行贿受贿记录(针对投标企业、投标企业法人及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进行查询,查询日期在公布日期之内);④投标期内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列入最新的从业招投标企业名单或经整改后重新取得投标资格;)⑤总监理工程师近半年(2017年2月-7月)的养老保险的单位缴费明细;⑥信用中国网站中投标企业、投标企业代表人及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失信记录查询,查询结果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之内的不允许参加本项目投标;⑦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委托代理人全程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工作,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职务。4投标登记时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须为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到场。5外省企业在投标登记之前,需要提供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开具的外出证明,同时提供建设网外省建筑企业备案管理系统企业基本信息截图。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公司具有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均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名词释义:本条所称单位负责人是指法人的代表人、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的负责人等对外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人;控股、管理关系是指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超过50%;或者出资额、股份比例虽不足50%,但其享有的表决权足以对股东会或股东大会产生重大影响;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其他单位行为的关系,如集团公司与下属子公司或分公司等)。7根据《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弄虚作假恶意投诉行为调查处理办法》(哈建发【2009】209号)和《关于发布评标活动违法违规行为处理警示通告的通知》(哈建发【2010】178号)的,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中如出现有弄虚作假、恶意投诉和无理缠诉行为的投标企业,将严格按处理。8如提供虚假材料,采购人有权其投标报名登记。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0监理机构人员配备按照(省建设工程施工阶段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备标准与管理暂行办法)黑建建(2012)39号文件执行。详见附件。

  《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国采购法》、《中华人民国采购法实施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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