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安全工程师报名资格审核要求社保地区汇总

※发布时间:2017-9-11 21:14:31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2017年山东安全工程师报名资格审核事项已公布,考生可以根据2017年山东安全工程师报名资格审核要求提前准备好材料,其中部分地市要求社保,具体内容整理如下:

  提供我市各级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2016年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清单或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缴费证明(证明包含工作单位、姓名、身份证号、社会保障号、缴费月份)或可查询的机构编制实名制公示。

  各县市区要加强报考人员属地化管理,报考人员原则上只能在现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对于无法明确界定属地管理情况的应试人员,各审核报名点可要求应试人员提供在泰安本地缴纳社保的社保卡或社保缴费证明。

  应试人员本人在缴费的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或由我市各级社保部门出据并加盖公章的社保缴费证明(要有具体的缴费起止时间和工作单位并加盖社保部门公章,工作单位必须和所填报的工作单位一致)。

  2017年江苏安全工程师报名资格审核事项已经公布,考生可以根据2017年江苏安全工程师报名资格审核要求提前准备好材料,其中部分地市要求社保,具体内容整理如下:

  提供现工作单位为报考人员缴纳社会保险的参保缴费清单(一个月以上),在当地社保部门出具或打印;劳务派遣人员须同时提供社会保险的参保缴费清单(一个月以上)和劳务派遣合同。

  社保缴费记录单(市区参保人员可用身份证在自助机上按历年打印“个人社会保险历年缴费情况”)(有关要求详见本文件第五大条报考条件中关于社会保险缴费记录)。

  须提供苏州市社保中心自助打印的或开具的社保缴费记录单(要有具体的缴费起止时间和工作单位并加盖社保部门公章,工作单位必须和所填报的工作单位一致)。

  市审核机构将通过市社保系统进行核查考生单位信息。如因工作单位信息与社保系统不一致或无法查询的,请考生自行提供单位工资发放名册(包括考生本人信息且加盖单位公章)或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等佐证材料。

  最近1年的工作单位社保缴费单证明原件(现单位社保和之前单位社保可以累加计算),可至市区及各县(市、区)缴费地的社保管理中心出具。市区单位考生可登录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打印社保缴费证明(社保缴费基数明细表带二维码和电子公章),也可至南通市政务中心(工农南150号)裙楼三楼大厅自助机上打印《企业养老个人应缴基数明细表》,社保缴费记录证明(明细表)上要显示有缴费单位名称、缴费年度等信息。外市及我市各县(市、区)单位考生(含通州区)可与当地社保管理中心咨询联系出具社保缴费证明事宜,社保缴费记录证明上要显示有缴费单位名称、缴费年度、当地社保中心盖章等信息。

  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中提到,全日制学历(以学历证书上标注的“全日制学历”或“脱产学习”为准)的学习年限(含实习期限),不计算为从事专业的工作年限。在职人员考取硕士生,学习时间计算工作年限(须有人社部门核准的连续就业社明);非在职人员硕士生学习时间不计算工作年限。

  考生按单位属地原则报名,以单位法人证或营业执照上的登记机关公章为准。持单位属地外居民身份证报名的考生,考后网上资格审核时需提供属地城市机关办理的居民户口簿或居(暂)住证、与现单位签订的1年以上劳工备案合同及养老保险缴纳证明。中央直属单位及省直管县(市)仍按原渠道报名。

  非免试应试人员资格审查。设区市及以下应试人员将材料交所在单位审核后,由所在单位统一报送,经设区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资格初审合格后,到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终审并办理确认手续;煤炭系统应试人员经江西煤矿安全监察局资格初审合格后,到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资格审查点(地址:南昌市江大南19号省人事考试中心,电线)进行终审并办理报名确认手续。

  在昌的省直、中直单位应试人员将材料交所在单位审核后,由单位指定经办人员统一报送(不受理应试人员以个人名义报送的材料),非煤炭系统应试人员经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人事处(地址:南昌市抚河南199号915室,联系电线)、煤炭系统应试人员经江西煤矿安全监察局人事处(地址:南昌市丁公117号煤炭大厦14楼,联系电线)进行资格初审合格后,到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资格审查点(地址:南昌市江大南19号省人事考试中心,电线)进行资格审查并办理确认手续。

  (2)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若出现难以辨别的学历证书时,报考人员应配合提供相关学籍档案或教育部门的有关学历认证报告;

  (4)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工作年限证明》1份(加盖单位公章,现场资格审核人员工明无须复印身份证);

  审核过程中,若对报考人员提供的《工作年限证明》有质疑,审核人员将根据报考者的身份证号码,查询其与报名单位一致的一年以上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相关信息。

  1、考试管理机构将调取社保(卡)、养老保险缴费数据信息与报考人员网上填报的工作单位进行比对,凡涉及弄虚作假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人社部第31号令严肃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并通报当事人实际所属工作单位。

  2、报考人员有义务严格按照文件的报考条件判断本人报考资格,条件符合方可报考。在考试开始前和考试结束后,市、省、国家逐级进行报名资格审查过程中,因学历造假、工作单位造假、学历不合要求、所学专业不合要求、专业工作年限不够、仅部分从事而非全职从事报考条件要求的专业技术工作等原因导致不符合报考条件而取消考试资格或考试成绩的,报考人员承担对应责任。

  5、填报工作单位时,应填写报考人员全职全薪劳动关系所在的用人单位名称,不得填写兼职、挂靠单位名称,且在兼职、挂靠单位工作年限不计入相关专业工作年限。

  6、报考人员报考时需按有关要求提供报考材料,并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如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考试管理机构将予以,并保留进一步追究的;如报考人员不提供证件原件,或材料数量不足等,考试管理机构不予受理。

  7、如发生报考人员网名信息填报错误,考试管理机构仅针对多音字、错别字等正常非逻辑性错误进行修改,考生需提交修改申请,并加盖单位公章;对“工作单位名称或毕业院校名称全部错误”等逻辑性错误不予修改。

  8、部分科目免试材料复审不合格但符合报考全科条件的,只修改报考级别,今年不再增加考试科目,明年再报考剩余科目。

  9、为严格报考资格审查工作,严肃考风考纪,保障考试的公平、,对涉嫌弄虚作假骗取考试资格的违纪违规行为,省、市各级考试管理部门将会同职改部门、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深入走访报考人员工作单位,认真核查报考人员与单位劳动人事关系、专业技术工作岗位以及专业方向,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严肃处理。

  报考人员原则上只能在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非云南省身份证号的报名人员,需本人在报名期间的工作日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云南当地的社明或户口簿到所选报名点进行资格初审。考生应确定自己符合报考条件后再进行网名。

  通过网上资格初审不代表报考人员一定符合报名条件,考试成绩全部达标的考生还需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从成绩公布之日起30日内,到报名时所选择的“审核点”进行复审。复审时,需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出具的工作简历表及承诺书、身份证、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证书证明、云南省内的社明(非云南户籍考生提供)及其他报名条件中要求的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和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复审点地址和联系方式,考生可以登录云南人事考试网查询。

  非云南省身份证号的报名人员,需本人在报名期间的工作日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云南当地的社明或户口簿到所选报名点进行资格初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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