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湖广场提质工程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8-4-21 21:06:12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本招标项目南湖广场提质工程项目施工已由岳阳市发展和委员会以岳发改审【2017】127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岳阳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3 规模:该项目主要对现有公园广场部分运行系统进行提质升级,包括大型综合音乐喷泉系统,给排水管道系统;系统等,项目总投资为397.6547万元。

  2.7 招标范围:该项目主要对现有公园广场部分运行系统进行提质升级,包括大型综合音乐喷泉系统,给排水管道系统;系统等,项目总投资为397.6547万元,资金来源:市财政资金。

  3.1具有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取得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具有电气自控专业助理工程师以上技术职称;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按湘建建[2015]57号文件要求为: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施工员具有施工员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具有安全员岗位资格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质量员具有质量员岗位资格证书;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证件如经现场监督人员查验发现假证、克隆证等情况,将作以下处理:①该企业本项目的投标金;②报省厅记该企业不良行为记录;③该企业一定期限内在岳阳市招投标活动。

  3.5 根据国办发【2016】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投标单位近三年未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或未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查处,如有发生拖欠行为或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查处则视其为不合格投标人;

  3.6 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已在投标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近6个月);

  4.1本项目评标办法均采用岳建发[2016]38号文中的综合评估法Ⅰ;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入围方式为合格入围法。

  5.2投标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8年4月27日12时00分(时间),以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支付系统到账时间为准。

  5.3交纳方式:投标金必须是从投标人单位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的方式一次性按时、准确、足额转入投标金生成的子账号中。招标人不接受以现金或单位结算通卡方式提交投标金。

  1)投标人在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选择“投标单位登入”(首次登入需注册,完成注册并绑定投标人CA等相关手续后进入交易系统),投标人选择对应项目进行投标操作,生成对应本项目(标段)的投标金子账号。该账号为投标人缴纳本项目(标段)投标金的唯一账号,请注意保密。(投标人必须办理湖南CA数字证书才能完成登入及后续操作)

  2)投标人在提证金时,应按照随机获取的金子账号信息准确填写银行账单(投标金只能从投标人的银行基本户转出),投标人可通过登入系统查询金到账及退还情况。

  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04室(岳阳市政务服务中心4楼)电线.招标文件的获取及答疑发布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岳阳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与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3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答疑均采用在岳阳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答疑由各投标人网上提问,招标代理机构在质疑截止后统一收集,形成答疑纪要登录系统提交审核,审核通过后自动发布到门户网站,各投标单位自行下载。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8年4月28日9时00分,地点为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

  7.3 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岳阳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岳阳市采购网、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岳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线.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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