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经济师考试时间为11月7日,2015年经济师考试报名时间公布,请参加2015年经济师考试的考生及时做好报名工作,以免错过报名时间!
各市(州)、管委会、梅河口市、公主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各厅委、各直属机构、驻省中直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5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5〕34号)文件,为做好我省2015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为方便报考人员,简化报程,诚信报名,本次考试实行网名、网费、网上打印准考证、考后资格审核,考前不再进行网上或现场资格审核,考生按照报名文件要求的报考条件,承诺符合报考条件并在网上签订《报考人员诚信考试承诺书》后即可报考,报名资格审核待考试成绩发布后直接对成绩合格人员进行审核。请考生认真阅读、准确理解相关报考,确保本人所填信息真实有效且符合报考条件。
1、注册。考生按系统提示注册,注册时上传近期6个月内正面免冠证件数码彩色照片(JPG格式,大小控制在100K以内),用户名和密码如被他人责任自负。
2、选择考区。考生按属地原则报名。省(中)直驻市单位的考生选择“考区(驻长中省直单位)”,各市(州)考生按所在市(州)选择相应考区,开发区及省(中)直驻其他市(州)单位的考生就近选择考区。省直管县(市)仍按原渠道报名。
4、填报信息。填报信息由考生本人负责,考生应如实、准确填报考试信息。考生错报姓名、身份证号、考试类别、级别、专业、科目等考试相关信息,责任自负。
5、打印报名表。考生确认报考信息准确无误后,可在网上自行打印《2015年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打印报名表前考生可以更改本人报考信息,打印后不得更改报考信息。该表在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自行留存,考试合格后资格审查时需提交此表,报名结束后系统不再支持报名表下载和打印,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
经网名确认的考生,即可自行在网上缴费,收费标准见下表。为确保银行卡及个人信息安全,尽量不要到网吧等公共场所进行网名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后,请点击“报名完成”,并及时下载打印报名表。因未按时打印报名表和缴费而影响资格审核和发证的,视为自动放弃。网上缴费后概不退费。考生务必在时间内完成全部报名手续。
考前一周内,考生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快速通道 “准考证打印”栏目,用A4纸自行打印。考生须持本人准考证、正式有效身份证(军官证、护照)参加考试。
凡符合原人事部《关于印发及其的通知》(人职发〔1993〕1号)、原人事部《关于印发的通知》(人职发〔1993〕3号)和原人事部办公厅《关于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安排和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4〕45号)的人员均可参加考试,具体报考条件如下:
请各科成绩均达到卷面总分60%的考生按要求和时限进行网上提交材料和现场审核,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资格考试报名初审考后复核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4〕45号)文件的要求,凡未在时间内按要求进行网上提交材料和现场审核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全部考试科目成绩,不予核发证书。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使用假证件的,一经查实,考试成绩一律按照无效处理,不予发证。情节严重者,将给予2年内不得参加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的处理,具体安排如下:
(二)资格审核公布时间及网址:2016年1月14日开始在省人事考试网(网址:发布资格审核公告。
(四)考生到报名时所选择考区进行现场资格审核。选择考区(驻长中省直单位)报名的考生,统一到省人事考试中心3楼报名大厅进行资格审核。地点:市南关区南环城路1958号。选择各市(州)考区报名的考生,考后资格审核由当地人事考试机构负责,请留意当地、人事考试机构网站或其他通知。
1、经本人所在单位或人事档案存放单位审核合格,由审核人、考生本人分别在“单位意见”、“考生承诺”栏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报名表。
专业年限和工作年限以报名表上所填写的为准,考生所在单位在报名表上加盖公章,即视为单位同意报考并证明该考生报名表上所填写的相关信息真实准确,承担相应的责任。
3、报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原件和相应毕业证书带二维验证码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查询报告》一份,审核结束后原件退回。
《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打印,无法提供的考生凭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查询报告》也可进行资格审核。《中国高等教育学历查询报告》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提供,我省由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提供。地址:市金川街151号,咨询电线。特别提示:出具该报告需要一定的时间,如有需要的考生请务必提前做好相关准备。
(五)各市(州)资格审核部门于2016年1月22日16时30分前完成考生资格初审工作,并将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和不合格人员名单分别加盖公章后,报送省人事考试中心,资格审核不合格的考生,取消考试成绩,不予核发证书。
(六)省人事考试中心对市(州)的初审合格人员名单按照一定比例进行抽审后,汇总审核不合格人员名单,报国家取消考试成绩。各市(州)资格审核部门务必严格按照报考文件要求的报考条件审核考生报考资格,实行双审制,确保通过初审的考生符合报考条件。对资格审核过程当中不严格掌握报考条件或以不正当手段协助他人通过资格审核失职渎职的工作人员,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人社部令第12号)严肃查处。
考试合格人员证书领取办法为:在各市(州)考区报名的,按当地人事考试机构通知的时间、地点领取。在考区(驻长中省直单位)报名的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原件领取证书,地点为省人事考试中心3楼报名大厅,代领证书的须凭代领人及合格证书持有人的身份证原件领取,证书领取时间请关注省人事考试网服务指南 “证书领取通知”栏目相关消息。
(一)根据原人事部《关于做好、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和原人事部、国务院事务办公室《关于向居民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78号)有关,凡符合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应的、澳门、居民,按照程序和要求,可报名参加考试。
(二)凡,恪守职业,符合报考条件且身体健康能够适应考试者均可报考。凡不符合报考条件,以及在人事考试中替考、通讯工具作弊等严重违纪违规在停考期内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否则后果自负。实行违纪通报制度,凡违纪违规考生一律通报到本人所在单位并给予严肃处理;凡严重违纪违规考生,2年内不得再次参加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
(三)根据人社部令第12号和《关于规范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雷同试卷认定和处理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2〕25号),国家阅卷时将对所有考生试卷进行雷同试卷检测鉴定,无论抄袭、被抄袭、通讯工具作弊等产生的雷同试卷或试卷代码异常,一律取消考试成绩。考生在严格遵守考试纪律的同时,要树立意识,防止被他人抄袭。严禁将手机等通讯工具及违禁物品资料带入考场座位,一经发现,不论使用与否,一律按违纪处理。
1、中国人事考试图书网(将提供经济考试大纲的,购买考试用书的应试人员凭正版考试用书序列号免费浏览或下载;
(二)中国人事考试图书网是部出版集团和部考试中心指定的唯一售书服务网站,也是2015年度经济考试用书网上销售唯一指定网站。网站售书咨询电线。
(一)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融合创新、变革转型、引领跨越、安全有序的原则,此次考试实行考后审核的方式报名,各市(州)人事考试机构要认真贯彻落实各项政策措施,完善细化工作任务,加强人事考试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实施。
(二)认真做好各环节的考试服务工作。要加强考试宣传,为考生提供优质的考试服务,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建立资格审查责任制,明确责任,统一部署,对大规模、有组织、高科技作弊予以严厉打击,严格考试管理,严肃考风考纪,确保考试安全。
(三)各市(州)人事考试机构要严肃工作纪律,严格工作程序, 进一步贯彻落实《人事考试工作人员纪律》,提高考试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安全意识和保密意识,明确工作人员职责,明确各环节责任人,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对责任事故绝不姑息。在考试实施以及资格审查过程中发现考试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严格按关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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