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浩特市2017年城区绿化工程七标段竞争性谈判二次公告

※发布时间:2017-8-17 17:54:50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德昱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乌兰浩特市园林管理处的委托,采用竞争性谈判,采购乌兰浩特市2017年城区绿化工程七标段,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2、本次采购要求申请人必须具备园林绿化经营范围的企业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5、近二年无诉讼及仲裁情况(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仅限于投标人败诉的,且与履行施工承包合同有关的案件,不包括调解结案以及未裁决的仲裁或未终审判决的诉讼)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都不得同时在本次招标中提出申请。

  ②、报名人为本工程项目代理人的(项目代理人必须为拟派园林工程师),出示身份证原件、附有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③、经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若办理三证合一的,只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即可。

  ④、企业注册地或业务发生地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书面告知函原件(企业及代表人的,须注明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及被查询人身份证号)。

  ⑤、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预算员证书原件、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以及养老保险缴纳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以上人员证书复印件前须附拟派项目管理机构表)。

  7近二年无诉讼及仲裁情况(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仅限于投标人败诉的,且与履行施工承包合同有关的案件,不包括调解结案以及未裁决的仲裁或未终审判决的诉讼)

  注:(1)报名时必须提供以上资料原件及复印件(A4纸),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一式一份,资料提供不全者将接收。

  ⑴、投标人报名时需提供A4纸打印的企业基本信息并加盖公章(企业名称、法人、联系人、邮箱、联系电话等)。

  ⑵投标人自报名之日起,应确保其向招标人提供的通讯手段(邮箱、电话、传真)一直有效,以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招标人受理其他人员办理相关事宜。

  (3)公告确需进行必要或者修改的,在公告截止时间前统一在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公布,请潜在投标人密切关注相关信息,未关注者后果自行承担。如公告内容有疑问或质疑,请与代理机构或采购人联系。

  (4)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自治区采购网()、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乌兰浩特市采购网()上发布。

  ①采购人将于2017年8月21日15时,在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第1开标室,在监督人员的监督下,由资格审查小组(资格审查小组由采购人1人,从兴安盟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4人,共5人组成)对报名参加本次采购的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从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中随机抽取三家供应商进入竞争性谈判环节。当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仅有三家时不再进行抽取环节,所有供应商全部进入竞争性谈判环节。

  ②、报名人为本工程项目代理人的(项目代理人必须为拟派园林工程师),出示身份证原件、附有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③、经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若办理三证合一的,只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即可。

  ④、企业注册地或业务发生地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书面告知函原件(企业及代表人的,须注明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及被查询人身份证号)。

  ⑤、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预算员证书原件、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以及养老保险缴纳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以上人员证书复印件前须附拟派项目管理机构表)。

  7近二年无诉讼及仲裁情况(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仅限于投标人败诉的,且与履行施工承包合同有关的案件,不包括调解结案以及未裁决的仲裁或未终审判决的诉讼)

  注:参加资格审查会议时必须提供以上资料原件及复印件(A4纸),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一式一份。

  推荐:

  

相关阅读
  • 没有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