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治区党委各部门,自治区人民各部门、各直属机构,自治区所属事业单位、大中型企业,中央驻疆单位人事(职称)部门:
根据《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新人发〔2005〕42号),现将自治区2017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二、参加考试人员由所在主管单位统一到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领取考试成绩通知单。考试成绩通过新疆人事考试中心网站发布。
三、自治区2017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在办理证书时,请登陆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查看“各类证书办理程序及所携带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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