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受晋江市“多规合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国采购法》等有关,现对“多规合一”信息系统采购及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国注册的企事业单位,具有从事本项目的能力。投标人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或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投标代表是投标人代表人或负责人的,须提供投标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代表不是投标人代表人或负责人的,应提供代表人对投标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上代表人或负责人及授权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书法人代表或负责人、投标代表均需签字或加盖私章,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无效);3.投标人须具备软件企业认定证书;4.投标人须具备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或以上资质;5.投标人须具备甲级测绘资质;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7.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8.投标人应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并在三年内未因采购活动受财政部门处罚的供应商。9.投标人必须提供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文件公告期间,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自行登陆泉州市采购网()采购公告栏下载招标文件。网上购买招标文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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