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建设部令第153号)、《关于印发〈浙江省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浙建法[2007]48号)等相关,经审查,何荣贵等402人(其中吴介普等1人为双专业注册)符合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条件,吴宽阔等44人(其中高飞等2人为双专业注册)需核实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条件,王梁洪等106人(其中石延军等2人为双专业注册)不符合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条件;陆进文等86人符合一级建造师增项注册条件,赵俊等7人需核实一级建造师增项注册条件,叶文燎等6人不符合一级建造师增项注册条件;张树波等3人符合一级建造师重新注册条件,李建国等1人需核实一级建造师重新注册条件,黄和文等1人不符合一级建造师重新注册条件。现将初审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截止日期为2014年11月19日。
一、公示名单中需核实的相关人员信息,请各地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实汇总,并将核实情况及需要提供的资料报省建造师注册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公示期间,不合格人员可以提出,但省注册办不受理任何与原申报材料无关的。
二、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公示期内均可对符合一级建造师注册条件的人员向我办举报,举报或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浙江省建造师注册办公室(杭州市教工140号三楼),邮政编码:310012,联系电话: 88816260。
附件:1、第七十三批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公示名单
2、第七十三批一级建造师增项注册公示名单
3、第七十三批一级建造师重新注册公示名单
浙江省建造师注册办公室
2014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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