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造价工程师延续注册通知

※发布时间:2017-11-13 23:44:24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摘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关于2017年度造价工程师延续注册的通知,受理时间:2017年10月16日至11月17日,逾期不再受理。请各位准造价师或相关单位抓紧时间办理:

  根据《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150号)的有关,现就2017年度注册造价工程师延续注册工作通知如下:

  凡注册有效期(2017年12月)已满需继续执业的注册造价工程师,应按照《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的,办理注册造价工程师延续注册手续。

  申请注册造价工程师延续的人员应按照《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0号)的有关,提出申请和相关材料,同时通过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系统进行网上申报”。延续注册申请表进行打印后,加盖聘用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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