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经理部各职能部室应对项目过程中,与项目有关的本部门职能范围内的,来自业主(总包方)、监理、参与工程建设的兄弟单位和其它相关部门以及项目经理部作业队、分包单位的相关信息进行收集。
(3)项目经理应定期组织相关人员检查经信息管理员收集、归纳、整理后的信息,并由项目经理进行签字认可。
(4)项目信息管理员应按照目录完整、层次清晰、结构严密的原则,及时将经签字确认后的信息存入计算机,并制作成光盘编号保存。
二应利用计算机对项目信息进行管理,并建立项目信息管理系统。项目信息管理系统应能使项目管理层与企业管理层及作业层信息收集渠道畅通、信息资源共享。
1、凡本网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建设工程教育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本网部分资料为网上搜集转载,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与本网站联系,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
本网转载之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本文来源于ipfs